活動合作表單

請先閱讀

1. 如何申請合作? => 請來信聯絡:[email protected]

2. 如何讓贊助單位收款至OCF? => 請看:收入單據   

3. 如何從OCF請款?=> 請看:支出單據 、撥款流程 

4. 如何協助外籍人士來台?  => 申請簽證 

關於基金會f

提案企劃書摘要

提案基本資料

【註】ocf.tw 每年11月要寫次年的業務計畫書,三月要申報去年狀況

籌備負責人(總召) 

財務窗口 (負責核對單據)

出納窗口 (負責接收基金會撥款)

小額捐款收據負責人

收入單據

收款流程

支出單據

撥款流程

因為往常的經驗,大家對收集單據非常的輕忽,所以目前可能會要求,先自行墊款,等收到單據之後,照相,每月統計當月支出,於 25 號一起撥款(雖然看到電子檔就能撥,但對內最好嚴格要求一定要有單據),每兩個月(雙月一定要寄出,單月才能報帳)寄來發票與支出單據,單雙月分成兩袋包裝,信封請標上會議簡稱與財務窗口(optional),當然如果單據收集順利,或許有可能之後會寬鬆一點,改採先撥款,後補發票/領據 。

結餘費用

結案

相關法令

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

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 

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

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